中共山阴县委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
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2月1日,收到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督办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第二十四批D1400***********018案件,山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截至12月5日18时,督办的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D1400***********018:处理结果已在第18批公示,再次来电反映:公示结果与事实不符。华夏集团在村里破坏耕地,井下的煤气导致村民死亡,煤矿的开采导致路面塌陷。现在村民被迫以以前的河道为道路。
(二)调查情况
该案件与第八批D1400***********035、第九批D1400***********053、第十八批D1400***********026、X1400***********036、第二十一批D1400***********034、第二十二批D1400***********055案件相同,属重复举报件。
经山阴县政府组织马营乡、国土、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先后5次调查核实:
1、关于举报南河村土地塌陷的问题:
山阴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环保局、马营乡等部门深入南河村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反映土地塌陷区域在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井田范围内,是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以及历史上小煤窑开采造成土地沉陷。经核查丈量,自2013年以来造成土地塌陷面积约2630亩,其中615亩按照山阴县人民政府山政办发[2008]***号《关于印发山阴县煤矿采空塌陷区土地治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已进行了补偿。〔补偿标准: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为基数计算纯收入(经2008年5月7日听证会综合意见评定,平均每亩收入为170元),按重灾、次灾、轻灾分别需8年、4年、2年的地力恢复期为补偿年限,由华夏煤业有限公司拨付乡政府一次性补偿到受灾者手中〕。剩余2015亩塌陷面积补偿,将纳入沉陷区移民搬迁补偿范畴,待村民搬迁后一并解决。
由于采煤沉陷,山阴县马营乡南河村已不适宜群众居住,2015年该村被山西省发改委列入采煤沉陷区移民搬迁项目(晋政发[2015]72号)。该村共有353户1111人需要搬迁。目前,已有240户782人分到了安置房,51户178人采取货币化补偿;剩余62户151人因评估资产少,本人又不出楼房差价,暂时没有搬迁,经过县、乡两级协调解决,近期可完成搬迁安置。
2018年11月26日,市国土局、县政府、县国土局、马营乡再次到华夏煤业有限公司、南河村进行调查,关于南河村地面下沉面积2630亩,2016年已列入华夏煤业生态恢复五年治理规划范围。
2、关于井下煤气导致有村民死亡的问题:
2018年11月15日,经调查了解,在华夏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前已形成采煤古空区,地下就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并有溢出现象。2013年以来,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溢出问题,山阴县、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测。2013年5月,山阴县安监局对全村常住户房屋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了全面监测,对发现的24户浓度超标住户,已经让其迅速撤离,每户给予300元/月的租房补贴,临时安置。给其他住户均购置了监测仪进行24小时监测。华夏煤业有限公司也派出煤矿安监人员也不定期地对南河村村民居住房屋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确保了村民居住安全。经询问村“两委”干部张弼(南河村会计、临时主持村党支部工作)、任发(南河村委会主任)、李体(南河村委会副主任)了解到,近五年来,死亡的村民都属于正常年老、疾病、体弱死亡,没有村民因住房内溢出有毒气体中毒死亡。通过了解近五年死者家属常忠、王占有、陈喜,均称没有因毒气致亲人死亡的现象。
2018年11月26日,调查人员对近年南河村死亡的9人,向村“两委”干部、村民进行询问排查,全部查明死因,没有因有毒气体致死人员。
2018年11月30日山阴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现场调查,距南河村村民陈翠英、任富乐住宅北30多米处的地表有裂缝,现场监测裂缝处空气中CO浓度为180ppm,距村民王占兴住宅北20多米处的地表有裂缝,现场监测裂缝处空气中CO浓度为15ppm,以上两处地表裂缝确有CO等有毒气体。关于CO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及监控仪报警有关问题,经山阴县政府咨询有关专业人员解释:CO浓度24ppm是矿井正常限值;CO监测报警仪报警浓度通常设置的是30ppm。目前,从山阴县安监局矿山救护队检测情况来看,南河村区域虽有CO溢出,但居住村民房屋内CO报警仪未报警,居民的健康生命未造成影响。
12月7日,山阴县环保局委托山西则一天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南河村及村民房屋内CO浓度进行监测,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判断CO对南河村空气质量的影响情况,预计2日内出具检测结果。
3、关于举报村民被迫以以前的河道为道路的问题:
2013年6月,因华夏煤业井下开采导致马营乡南河村进村道路大面积下陷,当时县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华夏煤业封锁塌陷区域,并对塌陷路面进行填埋。同时将南河村北荒沟约200余米进行了垫土碾压平整,出行道路改道从荒沟行走。2018年11月15日,经现场调查人员核查并向村干部了解,南河村进出村道路无裂缝,不影响出行。12月1日,乡村干部现场查看,现改道的道路方便村民出行,也不影响排洪。
4、关于华夏集团在村里破坏耕地的问题:
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阴县马营乡张家沟村,2009年整合后成立,属股份制井工开采企业,不存在私挖乱采和破坏耕地的问题。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恢复治理项目面积20.72公顷,分为三个治理区,其中治理Ⅰ区面积6.35公顷,治理Ⅱ区面积5.07公顷,治理Ⅲ区面积9.3公顷。项目于2017年8月23日开工建设,目前治理Ⅰ区、Ⅲ区已完成,治理Ⅱ区完成工程量的20%,治理Ⅱ区主要工作面位于南河村,治理区域不占用耕地。
5、关于举报人多次举报的问题:
案件调查结果是县国土局、环保局、马营乡人民政府、南河村两委干部、南河村村民、华夏煤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不论举报人以任何方式具体指明,可再次核查,确保群众满意。
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区域分布属农村;属群众身边其他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山阴县委、县政府责成山阴县马营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山阴县马营乡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方案》(马政发〔2018〕28号),按时完成搬迁任务,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阴县煤矿采空塌陷区土地治理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县政府〔2008〕***号),在村民搬迁后,把土地塌陷补偿发放到位。
2、山阴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安监局负责、马营乡政府配合,在南河村未全部搬迁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有毒气体监测工作,并对住户家庭安装的监测仪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裂缝处的CO浓度超过50ppm的区域设立警戒线、标识牌、防止群众发生CO中毒事件,如发现地面下沉、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情况,及时处置并向县政府报告。
3、山阴县委、县政府责成马营乡党委、政府、南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加强进村道路管护,在全部完成搬迁前一旦发现裂缝影响出行,要及时上报道路管理部门进行修复。
4、山阴县委、县政府责成华夏煤业有限公司2019年采煤沉陷区搬迁后,及时开工对历史造成的地质生态环境破坏和采煤沉陷区进行治理,按期完成治理工作。
(二)人员问责情况
无
(三)信息公开情况
12月7日,在山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yin.gov.cn)将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山阴县委、县政府一是责成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快推进全县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工作,按时完成搬迁治理任务。二是全面加强村级党支部建设,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实现“早搬比晚搬强、搬就搬得好”的目标。三是继续加强类似南河村未搬迁户住房内有毒有害气体日常监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中共山阴县委 山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联系人:
李胤龙 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139****7888
吕志宇 山阴县马营乡党委书记 1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