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
太原市杏花岭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原市杏花岭区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河镇街: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太原市杏花岭区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杏花岭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太原市杏花岭区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
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全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堤防管理,保障行洪安全,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作用,依据《山西省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是指依托河湖长制平台,逐河逐段落实堤防管理责任,打通堤防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建立并施行以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河道堤防日常管理责任制度。我区河道堤防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堤防包保责任制管理工作由区政府直接领导组织实施。汾河杏花岭区段及其北沙河、北涧河、小返河、李家山河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分解表(见***),其他河、湖、池、渠、沟道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规范堤防养护标准,明确堤防养护要求,对河道堤防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进行平整、除草、冲沟修复、排水疏通等日常养护。(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水资源管护中心)
各镇街具体负责堤防包保责任的落实,按照年度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包保责任书。
(三) 流域范围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单位为堤防包保责任单位。村级河长为包保工作管理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堤防日常巡查等工作。
1、开展堤防日常巡查,对堤防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等易出险区域要建立巡查台账,实施重点检查。
2、汛期,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应当加密巡查频次,配合储备石料沙袋等抢险物资,发现险情及时处理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及时进行维护。
3、积极开展堤防管理保护宣传,对发现的涉堤违法问题应当及时劝阻制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堤防安全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防洪保安全、清障护生态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监督检查。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包保单位堤防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河道堤防主管部门对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管。鼓励社会大众对堤防包保单位管理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包保单位或责任人接到群众、河湖长或有关部门交转的举报投诉,应当认真核实,及时解决。
(三)强化考核问责。对在认真履行包保职责,及时发现、消除涉堤安全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和人员包保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太原市杏花岭区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分解表.xlsx
***2:2022年度堤防安全包保目标责任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