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积极做好冬季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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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一是确保“应保尽保”。10—11 月份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年度申报工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7 月1 日上调为每人每月补齐 280 元,第三季度 371.3 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已发放到位,第四季度 395.78 万元已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资金到位后立即发放。
二是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安居工程。今年建设的 240 套安居房,已经全部入住完毕,解决了部分特困群众住房难问题。
三是实施特困群众“温暖工程”。筹措资金 30 万元,为 494 户城乡低保家庭购置棉衣棉被 1400件,每户发放取暖补助 500 元;县城区管委会投资 1.8 万余元对中心医院东院、苏南小区、建行小区供暖管道、供水管线等进行了维修。
四是继续实施医疗救助。组织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上报医疗救助材料,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五是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特困群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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