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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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12月15日,大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轩、孙某鹏、冷某玉等1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审理。
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盘锦市某休闲渔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轩,为垄断二界沟海域海产品捕捞、贩卖市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二界沟传统作业海域,为非作恶、欺压渔民,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轩、孙某鹏、冷某玉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被告人李某轩指使多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害他人财物,强买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当认定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
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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