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警方一天三连击打掉跑分洗钱金字塔
近日,普宁市公安局占陇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一天之内3次出击,在占陇镇、云落镇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
一天3次出击端掉“跑分洗钱”团伙
8月25日,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有人驾车在占陇镇 “收卡”,并提供车牌号码。接报后,占陇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员,分2组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单某(男,现年23岁,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楚村镇人)、单某龙(男,现年17岁,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楚村镇人)、张某财(男,现年 22岁,安徽省阜南县柳沟镇人),以及一名“卡农”刘某某(犯罪团伙称之为“人头”,即为赚取佣金而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跑分”的人)。
经过民警的审讯和劝说,3名犯罪嫌疑人供出了他们的上线是黄某聪(男,现年21岁,普宁市云落镇大池村人)。民警便让单某等人约黄某聪“碰头”,黄某聪果然在约好的地点露面,民警立即将其抓获。民警继续顺藤摸瓜,对黄某聪进行审讯,在民警有力劝说下,黄某聪供出其上线为郑某贤(男,现年34岁,普宁市云落镇下埔寮村人)、郑某坪(男,现年40岁,普宁市云落镇下埔寮村人)。民警继续让黄某聪引出郑某贤和郑某坪这两条“大鱼”,并顺利将如约而至的两人抓获。
在接到报案后,民警连续作战,一天之内3次出击,顺利打掉了这个“跑分”团伙。
挖出层级分明的洗钱“金字塔”
据办案民警介绍,“跑分”团伙最大的特点是隐秘,“他们上下线层层相叠,形成金字塔结构。不同的层级分工明确,一环扣一环,涉及的银行账户又多,极大地增加了民警破案的难度。”
在这座洗钱“金字塔”中,“老板”(身份不详,在逃)处于“金字塔”的顶端。
郑某贤位于第二层级。2022年5月份他通过外号叫“爆炸头”的中间人(身份不详,在逃),认识了从事 “跑分洗钱”犯罪活动的“老板”。“老板”交给郑某贤一部手机,手机里安装有一款境外聊天软件。通过手机的聊天软件,郑某贤为不法分子代收款,并招揽了郑某坪和黄某聪、张某财等人。只要有了“人头”,郑某贤就指挥下线带“人头”去“验卡”,将赃款化整为零,分散转账到“人头”提供的各个银行账户,并取出现金。
郑某坪在第三层级,主要负责驾车将“人头”接送到“老板”指定的地点。黄某聪在第四层级,主要负责联络上下线,安排“人头”和***的交接事宜。张某财在第五层级,主要负责“拉人头”和“验卡”,单某、单某龙是他的帮手。贪图“佣金”而提供***的“人头”就是这座洗钱“金字塔”的最底层。
张某财等人在社交软件上发布“收卡”信息,拉到“人头”后,会先检查“人头”提供的***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再将“人头”带至云落镇等地交给黄某聪。黄某聪再次“验卡”确认无误后,就联系郑某贤及郑某坪,并让张某财等人驾车将“人头”及***带到另一个指定地点,交接给郑某贤及郑某坪。郑某贤与“操作员”通过购买虚拟货币、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转账、现金提现等方式将资金变现,完成“洗钱”。
根据办案民警掌握的信息,该团伙“跑分洗钱”涉及15张***,总流水超过355万元。
目前,郑某贤、黄某聪、单某、单某龙、张某财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郑某坪尚未达到刑事追究责任,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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