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号关于解决已售商品房无法办理产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已售商品房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感谢您对我市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的建议。经和有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2019年11月11日,陈平市长在市政府第三会议室组织召开棚改安置房、房地产开发及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专题调度会议,听取了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明确意见。并于2019年11月16日下发了《市区棚改安置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及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专题调度会议纪要》,提出:“(二)关于不动产登记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历史遗留多年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项目,要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实行容缺受理,容缺要件涉及的部门要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三个月内补齐有关手续”。我局将根据职能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抓紧处理遗留项目不动产证办理。
关于因开发企业擅自改变小区用途进行违规建设导致后期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项目,建议应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之后按照法定程序由企业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确保后期不动产证的办理。
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达到交房条件擅自交付的,我局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对违规交房的项目下发《限期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规交房行为,我局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追踪,督促开发企业尽快施工,达到条件后加快办理验收手续,待验收后向业主交付使用。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双方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会对住房交房时间、办理不动产证期限进行约定,如开发企业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内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如开发企业未按约定履行违约责任,业主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
2019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部门对当前房地产市场问题进行座谈,会议达成一致意见,成立联合巡查组,针对无手续开发建设、虚假广告、合同欺诈、违规预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在此之前,我局已组建房地产市场巡查小组,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对城区房地产项目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每日巡查情况做好记录,重点巡查捆绑销售、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违规交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诚然,我们深知,我们所做的工作与群众、企业及上级的要求仍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制定一系列符合实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产权登记工作,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