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关于
您提出的关于“点亮菏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城市建设前期,充分调研,听取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需,结合市政、规划、城管、居委会等多方面的考量,发布规划的时间、地点和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取证,最终进行实施,实施后5年内除非因为不可抗力,不再进行二次建设的建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21]30号)明确提出,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市区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长江路、中华路、黄河路、长城路、泰山路、广州路、人民路、牡丹路、西安路、昆明路等10条市级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三区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内除10条市级城市道路之外的其他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报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批准,市级管理的10条城市道路报市政府批准。
关于您提出的作为一个城市的第一印象,加强对进入市区的几个关键点的建设的建议:根据“三定方案”,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工作,为做好绿化养护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市城管局对赵王河公园、中华路、人民路、街头绿地进行了绿化提升,建设了一批口袋公园,目前正在编制菏泽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菏泽市公园体系规划、菏泽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菏泽市城区绿道专项规划,规划出台后将极大改善菏泽市城区绿化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关于您提出的商业街的配套设施进行增加,路灯、垃圾回收、停车布局、LED大屏幕的使用问题的建议:为打造精品商业街,改善商业街管理不规范的现象,目前已编制完成城区亮化规划,市城管局正在编制菏泽市城区停车设施规划、菏泽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正在全市推广垃圾分类工作,下一步将专项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编制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和管理办法,规范主要的商业街,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