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
2月14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志刚、谷瑞灵、魏琳,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鹏、市法院代院长孙淑芳、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审议通过了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审议通过了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会后印发参加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提请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提请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6项问责表决事项进行了表决。经表决,市政府关于对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及学校安全教育专题调研、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房地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视察等6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问责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要求,市政府有关责任主体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永葆为民初心、担当发展使命,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扩大成效,让市委市政府更放心,让人民群众更满意,努力为全面开创我市后来居上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杨晓玲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 庞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