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问责领导干部38名
环县全面落实《***问责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学习宣传、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措施,切实把问责的主体责任扛起来,让失责必问常态化。
《***问责条例》颁布以来,环县县委及时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和重大政治任务,通过集体领学、观看图解视频资料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研读学习。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学习了省纪委关于《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辅导报告,并对照问责内容,深入查纠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县委督促28名受到纪律处分和被上级组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及受到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3个案件“零查办”,且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多发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取消乡镇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奖及个人评先选优资格。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问责领导干部38人(“一把手”2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制定了“不上心就上课、不发光就曝光、不出力就处理、不尽责就问责”四项铁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纪律执行不到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倒逼追责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