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5失业人员快去申领4000元自谋职业扶持金
青岛日报讯 为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日前发出通知,“4045”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持有关证件申请自谋职业扶持金,拿到4000元的创业“起步费”。
市内四区“4045”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可持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含临时营业执照)或其它许可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自谋职业申请,经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自谋职业就业手续后,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4045”失业人员,在办理自谋职业就业手续后,可以将其应领取而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一次性支付的失业保险金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月份),并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但其未享受的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的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再享受。
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已享受完失业保险待遇的“4045”失业人员,办理自谋职业就业手续后,可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自谋职业扶持金。对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45周岁,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仍按现行失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