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月16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投诉信访件已办结
截至1月16日,我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269件,已上报答复269件,其中已办结267件,列入整改计划2件,办结率99%,其中1月16日上报8件,现予以公开。
一、办理情况
1. 第31批1937号。反映“麦积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内昊天公司直接向地下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地下水,严重威胁居民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经查不属实,信访投诉的“昊天公司”应为麦积区廿铺工业园区天水浩天紧固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仓储业务,不产生工业废水,经检查,未发现直接向地下排放工业废水情况。
2. 第31批1943号。反映“天水海慧公司占用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滩歌林场南沟营林区67.5亩林地非法开采金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不属实。自2012年以来,滩歌林场已对该区域历史形成的陈旧性毁坏林地进行了植被恢复,种植了紫花苜蓿、红豆杉、云杉、柳杉等,每年连续进行补种补栽,植被恢复已初见成效。
3. 第31批1968号。反映“武山县武山矿泉疗养院和洛门铁路疗养院两个单位自1955年以来一直向河里直排洗澡水,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农作物正常生长”的问题,经查基本属实。
武山矿泉疗养院和兰州铁路局洛门疗养院因建设较早,均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的问题。目前,武山矿泉疗养院院污水处理站项目已于2016年10月获得省环境保厅批复,并已动工建设。兰州铁路局洛门疗养院污水处理系统,土建工程已完成,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彻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武山县对两家疗养院洗浴场所予以关停,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由相关部门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1人。
4.第31批1970号。反映“秦州区民主路进步巷秦苑小区6号楼下阿昌川菜馆油烟污染,噪声扰民。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经对该店产生的油烟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秦州区责令该店完全密闭后厨窗户,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防止噪音扰民。同时,要求对现有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保持正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5. 第31批1975号。反映“一是秦州区天水郡邮政支局至红山厂路段汽修、电焊、补胎等店铺每天占到修车,将修车产生的油污直排公路。二是503工程队小区前原先的花园、草地、树木均被商户肆意破坏,目前该处成为商户的垃圾堆积点、报废汽车存放处及大型货车渣土车停车场;有修车行在路边占道修车,修车产生的油污满地、噪声扰民,有时焚烧轮胎、浓烟滚滚。三是天水郡派出所至武装部路段修车行占道修车,修车产生的油污满地、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秦州区对天水郡邮政支局至红山厂段,天水郡派出所至武装部路段进行了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对部分修车行门前堆放的废旧轮胎等杂物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对503工程队小区前停放在花园内的报废汽车全部进行了清离,并计划2017年春季对503工程队小区前花园进行绿化美化。秦州区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告诫约谈。
6. 第31批1981号。反映“天水市城区热源厂已建成好几年,但一直未将周边小锅炉拆除并网,冬季大量排放烟粉尘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要求尽快将小锅炉拆除并网”的问题,经查不属实。 天水市秦州区热源厂项目,于2016年4月完成征地后开工建设,计划将于2017年11月冬季供暖期建成投运。届时,主城区内将仅保留5座现有的锅炉房作为调峰供热站使用,可拆除区域内的100余台燃煤小锅炉。
7. 第31批1982号。反映“秦州区七里墩海通钢构经常在夜间进行喷漆作业,排放刺鼻气味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查部分属实。
秦州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顿,提高环保生产工艺,建设专用封闭喷漆生产车间,安装油漆气味收集设备,并禁止在夜间从事喷漆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8. 第31批1983号。反映“天水市大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实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建筑工地经常夜间进行挖掘、浇筑作业,噪声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查不属实。市建设局对全市建筑工地在“冬防”期间未能落实6个100%的建筑工地一律要求停工整顿。同时,建筑施工单位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持申请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办理特殊工艺证明,然后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进行《限制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时间许可》申报,持《受理回执单》,再到县区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二、问责情况
截至1月16日,我市依法查处,关闭砂场、砖厂、粉石厂、养殖场等120处,查封扣押21家,责令整改141家,责令停产9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家,累计罚款548.83万元。全市共约谈217人;通报批评单位5家;刑事拘留3人;问责174人,其中,通报批评18人,诫勉谈话103人,效能告诫10人,党内警告1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行政警告24人,行政记过2人,免职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