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区卫健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关于转下达2020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0〕101号),现将2020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50万元转下达你单位。该资金支出列2020年“234010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科目,专项用于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本项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执行抗疫特别国债管理办法,加强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2),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专此。
***:1.广州市财政关于转下达2020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0]101号、粤财社[2020]294号).pdf
2.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