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整改销号的情况公示(第五批)
现将我区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第五批共计8件(编号028、102、104、183、214、218、252、303)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编号D0721-028号
反映事项:何店镇谌家岭与蒋家岗交界的山林和树木遭到破坏,其怀疑是附近的碎石场所为,2016年其到环保部门投诉过,被转到何店镇国土资源所,但无答复意见。
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所反映碎石场为何店镇钦泉采石场。经调查,该采石场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该采石场已于2016年11月22日缴纳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罚款23340元,截止2018年5月31日按林业部门要求复绿0.3358公顷;完成越界开采范围的回填治理。目前该采石场新上环保喷淋设施一套,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备案。2019年3月4日,该采石场整改情况已经何店镇政府、区林业局、区国土局现场验收。
二、编号D0724-102号
反映事项:洛阳镇黄金堂村随州民生养猪场(清水河水库边)将猪粪排入清水河水库,气味大、污染水质,导致无法用水。
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经调查,该猪场存栏母猪272头、育肥猪47头,确认该养猪场有排污痕迹,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完成情况:该养殖场养殖设施已完成拆除,实现养殖功能去除,污染源得到彻底消除。
三、编号D0724-104号
反映事项:曾都区何店镇三个采石场(天佑采石场、桂华采石场、浪河采石场)过度开采,噪音大、粉尘多,公路路面灰多,爆破产生的震动,严重干扰周边村民生产生活。
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2018年7月25日,何店镇政府联合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对桂华采石场进行了现场核查,该企业现处于停工状态,目前正在按要求进行恢复治理。该企业与中铁建大桥工程局第一项目有限公司汉十铁路HSSG-4标项目经理部六分部签订合同,由项目经理部六分部提供毛料,桂华采石场负责加工运输,存在碎石子、扬尘问题,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2018年11月16日,何店镇政府联合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分局,进行了现场核查,该企业存在越界开采、逾期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场内存在不同程度扬尘问题,对群众和过往车辆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8年11月26日上午,何店镇政府、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对浪河采石场进行了现场核查,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但有生产迹象,场内堆有加工的碎石,运输通道不同程度的存在碎石子、扬尘问题,对过往行人和车辆有一定影响,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整改完成情况:经过整改,相关部门对采石场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何店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已安排治超专班,在桂华设立固定24小时执勤点,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天佑、浪河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及安全许可证均已到期,到期后此两家公司已完全停止石料开采行为;桂华采石场按要求进行复绿,新上环保喷淋设施一套,并对喷淋行为记录,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备案。2019年3月4日,何店镇政府、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局、区交通运输局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四、编号D0730-183号
反映事项:曾都区何店镇金花岭村三组养牛场(六十余头)(老板:魏五)排放污水。
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养牛场现存栏17头,年出栏量7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饲养方式以圈养为主、放牧为辅。该养牛场未建粪污处理设施,牛粪主要用于肥料回田,养殖废水排放在附近的田沟里,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完成情况:经过整改,该养牛场已建成牛粪干湿分离的防雨干粪场、养殖废水收集池等环保设施。4月6日,区环保分局、区畜特局现场对该养牛场进行了验收。
五、编号D0801-214号(不属实)
反映事项:碧桂园非法毁地,未经同意挖掉涢水四队的林地用于开发碧桂园南山叠翠,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要求碧桂园受到处罚。
现场核实情况:经查,碧桂园南山叠翠片区目前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施工,该片区已于2008年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获得土地证(随国用〔2008〕第60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随规用地〔2008〕字第008号),碧桂园房地产公司是在随州市规划局审批的南山叠翠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用地红线图的范围内进行施工的。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碧桂园非法毁地,未经同意挖掉涢水四队的林地(私人260多亩,公家600多亩)用于开发碧桂园南山叠翠,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情况不属实。
六、编号D0802-218号
反映事项:南郊平原岗村一组丛幸农业有限公司污水通过暗沟排放,死鸡病鸡乱扔。
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随州丛幸农业有限公司污水通过暗沟排放和死鸡病鸡乱扔情况属实。
整改完成情况:随州丛幸农业有限公司对鸡粪收集地进行了硬化,及时清粪,做好环境保洁;对生活污水收集利用,杜绝污水外排;按照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规定建立收集池,将病死鸡进行深埋处理,掩埋坑至少为1.5米深,并洒上生石灰进行消毒;平原岗村联合企业负责人已向周围住户作解释和思想工作,消除社会影响。
七、编号D0804-252
反映事项:曾都区洛阳镇余家湾十三组水库上游猪厂,规模三四百头,老板骆大勇。其向水库上游排放猪粪,水库在曾都区洛阳镇余家湾十三组东边,影响生活用水。
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2018年8月5日下午,洛阳镇政府会同区畜牧局、洛阳镇畜特站、镇水管站进行了现场调查。骆大勇养猪场位于骆大勇承包的石堰旁(即投诉称的水库),石堰水面约10亩,属万方大堰,非饮用水源地,距离最近的农户有骆大勇出资挖的深井,解决他们的生活用水问题。该养猪场的粪污经沉淀池沉淀后,抽到养猪场对面山上30亩核桃园,做果园施肥;同时,该养猪场猪粪,无偿提供给本村农户还田利用。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上述情况,工作专班要求该养猪场对污水储存池及氧化塘建设防雨棚,全面实现雨污分流,严禁污水直排。经过现场核实,该养猪场已经完成对污水储存池及氧化塘建设防雨棚,进池排污沟硬化,厌氧堰塘硬化无渗漏。2019年3月22日,区畜牧局和洛阳镇政府、畜牧中心的同志又进一步复查,该猪场的排污沟和排水沟已分开,破、漏排污沟已全部修补完善,场内卫生干净。
八、编号X0808-303号
反映事项:万店镇东两河口水库长期被投鸡粪化肥污染。分管副书记王勇和派出所长彭松对投诉人打击报复,勾结黑恶势力。
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该水库主要用途为农田灌溉,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堆投鸡粪及其它粪便痕迹,水面未发现有鸡毛等漂浮物。但水库承包人张加财表示其在2017年5月左右向水库投入过磷酸钙40包,现主要使用菜籽饼和油糠进行养殖。
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8月10日,区农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站对张加财在曾都区万店镇东两河口水库投肥(粪)一事立案处罚(鄂随曾渔罚立〔2018〕05号),当事人接收处罚并已缴纳罚款。2018年8月20日,区农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站与张加财签订了渔业生态养殖承诺书,要求其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养殖,不进行投肥(粪)养殖,实行人放天养。区水利局要求水库承包人张加财严禁投肥养殖,一经发现立即取缔承包合同并依法严肃查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