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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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1日发表
(2012年1月8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明权所作的《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随州工业兴市,实现跨越赶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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