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承诺书
根据《***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财政部、商务部、***扶贫办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扎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综合示范工作,现特作承诺如下: 通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9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协调机构,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综合示范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加强电子商务发展基层配套体系建设,加快实施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公开选择承办单位,不断创新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模式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在三年内实现电子商务“村村通”。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农村电商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信用体系等。
四、切实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内容和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高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物流建设、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农村电商金融服务、农村电商应用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综合示范工作。
五、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原则,依托、利用商业化电商平台和电商龙头、示范企业,大力支持通城电子商务创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支持为发展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电子商务协会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方面培训。
六、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并组织承办单位及时上报交易信息,及时总结得失,努力发挥综合示范的带动作用,为县域农村电商的发展提供示范经验和政策储备等。
七、严格执行政策,加强监督。结合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和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商培训等内容,不利用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用于政府自建平台和购买网络产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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