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时管制期间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云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实施 战时管制紧急通告》要求,现就战时管制期间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区分别以社区、物业小区和县直单位自管小区为单位,集中配送居民生活物资。社区由城关镇、县经济开发区负责,物业小区由县住建局负责,县直单位自管小区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蔬菜、生活必需品(日用品)、药品物资储备和供应商联系管理,确保供应充足,渠道畅通,满足居民需求,同时要加强物资运输、分装、配送等环节的疫情防控,确保不发生新的传染源。
三、各社区、物业小区和县直相关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区域内居民物资需求,主动与蔬菜专业合作社、生活必需品(日用品)和药品供应商对接,统一采购,集中配送。所有物资实行平价销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监管,举报投诉电话0712-4330315。
四、严格执行打包配送制度。各供应商供应的商品必须按照规定实行统一打包配送,包装中要附带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商品配送清单》,保证商品质量、价格可追溯。
五、引导居民直接到社区(小区)订购生活物资,由社区或小区汇总后与相应供应商联系配送,居民不得直接与供应商联系,避免通信拥堵。
六、其他乡镇参照执行,确保战时管制期间人民群众的各项生活需求。
***: 1、战时管制期间城区居民物资配送流程图
2、蔬菜专业合作社名单
3、生活必需品(日用品)供应商名单
4、城区药店名单
5、城区社区负责人联系方式一览表
6、物业公司名单
7、城区县直单位自管小区名单
云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市场管理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