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我区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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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楚传媒网讯(晚报记者周慧慧 通讯员孔亚东 周彦娟)昨日,记者从区人社局了解到,我区将用四个月时间把应保未保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确保在2011年年底前一次性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我区本次启动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参保对象必须是2011年6月30日前,具有我市城镇非农业户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曾经与国有、集体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养老保险费补缴按参保时年龄段采用一次性补缴十五年和按年补缴两种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缴费档次首次确定在425元至790元之间。参保人员死亡后,按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返还其个人账户余额。
据介绍,我区将依托各乡镇街道及其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应参保人数,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集中申报和公示,区人社部门集中审批的办法严格认定人员身份,核实参保人员的档案资料和相关证明,保证身份认定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