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重拳整治文峰路马路市场
近年来,郢中城区文峰路(码头街)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市民出行和周边居民身心健康。近日,市城管局重拳出击,依法统筹治理文峰路(码头街)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取缔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经营行为,助推我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整治工作采取宣传教育与执法管理结合,并行推进。6日,城管局综合执法二大队组织专班人员,对码头街门店逐一***入户宣传城市管理政策,送发《关于取缔文峰路(上码头街)违章占道摊点、规范出店经营的通知》,劝导经营者入店经营,严禁流动烧烤经营,对10家露天烧烤和存在餐饮油烟污染经营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自行整改,自觉配合取缔工作。15日,城管局组织整治工作专班,对该区域内违法占道摊点经营户,全部依法取缔。对从事餐饮行业有固定经营门店,且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达标的经营户,一律督促其进店经营;对拒绝、围攻、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动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大队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巩固一处”的原则,城管局安排专班人员,加强城区范围内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巡查监管,形成对占道、出店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目前,城区夜市烧烤摊点治理工作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区域性集中经营烧烤行为全部得到取缔。
市城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和经营业者,占道经营属于违法行为。《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临街建筑物的使用人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摆放、展示商品。第63条规定:违反《条例》第22条第一款规定,有占道、出店经营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违法经营的工具和物品。图为15日执法人员扣押违法经营的工具和物品。(简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