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召开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的公告
荆门市物价局公告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2号令)、《湖北省价格条例》规定,现将荆门城区出租巡游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
地点:荆门市物价局五楼会议室(金虾路16号)
二、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
1.起步价和公里租价:起步价为6元/2公里,车公里租价为1.8元/公里。
2.回空费:单程载客7公里以上,从8公里开始加收50%的回空费。即:每公里租价×(1+50%)。
3.等候费:乘客每次用车可免费等候3分钟。超过免费时长后,每等候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的按3分钟计算。因受道路条件限制,导致出租车时速每小时低于12公里时的等候时间并入等候时间计费。
4.夜间行驶费: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为夜间用车,按公里租价加价40%收费。即:每公里租价×(1+40%)。当回空费与夜间行驶费并存时,按两项费用之和收取。
具体标准见下表:
5.春节法定假期间临时运价:春节放假期间7天运价除计价器计价外每车次可加收最高5元,执行时间不得提前和推后。
6.运价联动: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销价联动机制,联动基点为3.35元/立方米,启动幅度为0.55元/立方米,加收或减收燃料附加为0.5元。具体加收标准与执行时间由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测算提出方案,并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方案二
1.起步价和公里租价:起步价为7元/2公里,车公里租价为1.7元/公里。
2.回空费:单程载客9公里以上,从10公里开始加收50%的回空费。即:每公里租价×(1+50%)。
3.等候费:乘客每次用车可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5分钟后,每等候1分钟加收0.5元,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因受道路条件限制,导致出租车时速每小时低于12公里时的等候时间并入等候时间计费。
4.夜间行驶费: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为夜间用车,按公里租价加价40%收费。即:每公里租价×(1+40%)。当回空费与夜间行驶费并存时,按两项费用之和收取。
具体标准见下表:
5.春节法定假期间临时运价:春节法定放假期间7天运价除计价器计价外每车次可加收最高5元,执行时间不得提前和推后。
6.运价联动: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销价联动机制,联动基点为3.35元/立方米,启动幅度为0.55元/立方米,加收或减收燃料附加为0.5元。具体加收标准与执行时间由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测算提出方案,并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三、听证会参加人
共20人(见下表)
四、听证人名单
蒋厚华 男 荆门市物价局副局长
南海军 男 荆门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
周 碧 男 荆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
特此公告。
荆门市物价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