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23日启动
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我市2019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将于23日启动,全市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1亿元对各类参保企业进行稳岗返还。
据了解,今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依据湖北省人社厅、发改委等七部门近期联合出台的《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办法》实施,政策覆盖对象包括各类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稳岗返还新政分为正常企业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两大类,各参保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种类,不可重复申报。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正常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包括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如有欠费,补齐欠费后可申请);2018年度减员率在规定的3种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内。正常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按2018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60%、50%返还。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是:对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十堰市直城镇登记失业率(3.87%)的困难企业,按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额(1173元×6个月=7038元)。
记者了解到,稳岗返还资金的用途也有明确规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专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正常企业稳岗返还的,需提供《十堰市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请表》。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需提供《十堰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请表》、企业发展规划和稳岗措施。
据悉,我市还对企业申请申报提出了具体要求。申请稳岗返还企业须先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在系统申报时,需先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由企业经办人员设置并牢记,以后年度延用。为提高效率,各参保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网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企业填报的信息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清单的企业,不得申报困难企业返还。
联系电话:8119663。也可进QQ群371562004、473838108咨询。(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彭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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