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执行法官高温执行保民生
8月10日,郧西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李某恢复生活用水。
被执行人邓某与李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矛盾,邓某多次锯断李某家供水的自来水管,双方因该纠纷前后报警达100余次,但经民警多次出警劝解无效。
该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市县两级法院判决,判定邓某将位于郧西县东营村凉水泉巷某居民楼外墙上为李某供水的自来水管接好,恢复李某生活用水,并不得再行妨碍李某的正常生活。文书生效后,邓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致于李某不得不用水桶从室外取水,造成生活不便。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执行人邓某仍不自觉履行。
8月10日下午3时许,室外最高温度达37摄氏度,执行干警一行8人顶着高温来到执行现场,以强制力保障李某的民生需求。执行法官双管齐下,邀请了当地居委会治保主任现场见证和协调,继续做被执行人邓某的思想工作,同时联系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配合停水,由安装师傅迅速接通管道,恢复供水。
近两个小时后,强制恢复用水的执行行动顺利完成。高温下,执行干警司法为民、敢于执行的行动得到现场群众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