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项目实施方案的听证公告[]
根据《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就“实施《盐田区资源化利用环境园项目实施方案》”一事组织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2年8月26日10时
二、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大楼9楼904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参加条件及名额(9名):
(一)市主管部门代表1名
(二)区政府基层代表1名
(三)社区工作站代表2名
(四)垃圾分类专家代表1名
(五)居民代表4名
以上如属代表机构参加的人员,每个机构限1名人员参加,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以公布的名单为准;如报名人数超出则抽签选定。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居民代表需居住在深圳市盐田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二)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8月3日前,到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大厦9楼913办公室)办理登记,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通讯地址、利害关系人证明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依法申请听证人或书记员回避;
(二)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有关授权委托书应在听证会前向我局提交,经我局依法审核确认后参加听证;
(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四)无故不出席听证会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