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坪镇规范镇直单位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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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日前,龙舟坪镇纪委出台了镇直单位财务管理“五个不准”的纪律规定,自此,该镇镇直单位财务管理将更加规范。
今年,龙舟坪镇纪委针对财务检查和审计发现的“白条”入帐现象、固定资产未实行政府采购和单位会计报帐不及时等现象及时制定了“五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其内容为:不准违反“零户统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和私设小金库,不准“白条入帐”,不准滥发奖金和津补贴,不准越权审批支出,不准违规转让、处置、购置固定资产。
据介绍,镇纪委还要求对镇直单位、五大中心财政拨款达到2万元以上的专项支出,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经营性支出由单位负责人审批。据悉,今年内财政所将组织镇直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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