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隆重开幕
本网讯(通讯员 邹远景、董华、李博文)1月16日,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文化中心礼堂隆重召开。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了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仔细审查了十三五规划、财政、计划报告。
兴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李博文摄
在热烈的掌声中,县委副书记、县长汪小波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的工作。“十二五”时期,面对极为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富县、项目强县、开放活县、科教兴县”战略,主动适应新常态,与全县人民一道,顽强拼搏,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报告对今后五年政府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我县提出实现“五县”目标的关键期。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省委加快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特别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峡后续工作的深入推进,将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宜巴高速通车、郑渝高铁兴建、香溪河航道改善,我县区位条件将发生重大有利变化。尤其是我县“十二五”时期谋划和实施的一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县内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万元GDP能耗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报告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县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报告指出,围绕2016年的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着力推进项目建设新突破,着力推进园区建设新突破,着力推进产业发展新突破,着力推进城乡建设新突破,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新突破,着力推进作风建设新突破。
报告强调,根据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今后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把握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坚持“工业强县、产业富民、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按照稳中求进、量质双增、争先进位的总要求,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兴山建设成为全球精细磷化工基地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省山区和三峡库区发展先进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全市脱贫攻坚先行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山清水秀、花果飘香、县强民富、和谐幸福的美丽兴山。
大会书面听取了《兴山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