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5月28日,保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保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永红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宗惠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婕、刘汉江、杨承波、姜立华、王凤鸣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永红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作人事安排说明。
会议以按键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张永红同志的任职议案,决定任命张永红同志为保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宗惠为张永红颁发任命书。
张永红面对国徽进行宪法宣誓。
王宗惠希望张永红同志,强化人大意识,牢记组织重托、党的宗旨和职责使命,坚定政治信念,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担当有为,为建设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永红在作供职发言时表示,将永葆忠诚、一心为民,永远奋进、一往无前,永守底线、一身正气,以昂扬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尽心尽力尽责做好每一项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大家的信任、人民的期待,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与大家一道共同谱写保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驰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郭志虎,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仁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力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