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经开区)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七轮两非专项巡察组反
根据十三届市委第七轮“两非”专项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为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区立即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区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东津新区(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肖勇同志是巡查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压实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各部门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严厉打击汉江东津段非法盗砂行为,管严管好沿江岸线,有效维护河势航道稳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长江岸线资源高效利用
(二)全程***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析***;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针对举报的“淘砂填土”盗采、毁坏滩涂地案件
我区积极向市水利和湖泊局报送《关于对东津新区王红海非法盗采砂石进行行政处罚的请示》,区河道堤防管理处与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襄州水政联合办案,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案件涉及人王红海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8月9日王红海缴纳了罚 款。目前已经对王红海砂场房屋、砂架设施进行了拆除,已经取缔了其非法砂场。
(二)针对襄阳“恒丰源”与东津中洲村原党支部书记刘长富串通签订合同,涉嫌侵占集体资金案件。东津镇纪委经过调查研究,认为刘长福存在工作失职,决定对刘长富同志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部门合作。积极推进水利、公安、城管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体制机制,促进工作互补、资源共享,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合力。
二是加强区域合作。开展市际、县际交界河段非法采砂联合整治。区农业农村办、区河道堤防管理处、市水政渔政综合执法支队以市际、 区际交界河段为重点,建立健全交界水域联合执法体制机制,靠前设置联合执法驻守点,实行24小时值守,保证交界河段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可控。
三是加强督办落实。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东津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