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服务活动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3月14日上午,黄梅县生态环境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服务专班来到湖北同晟生物能源科技公司,开展帮扶活动,为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把关支招”,支持和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助力企业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湖北同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黄梅县大河镇大屋村,主营业务为生物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叶面肥、生物有机肥生产等,其建设的有机肥循环化综合利用项目是国家农村能源示范项目和黄梅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项目以牛粪、鸡粪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以CSTR厌氧发酵技术为核心,结合预处理、沼气净化提纯、沼气发电和生物肥生产等工艺,形成系统的“循环经济”。同晟公司与县域内规模型养殖场30余家签订处置协议,以收运来的畜禽粪污及上游奶牛场牛粪为原料进行处置。公司在厂区周边流转土地4000余亩,并覆盖铺设灌溉管道约2万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沼液主要用于还田种植水稻,还田时段每年12月份至第二年4月份,每年沼液需还田一次。
活动中,服务专班实地考察了同晟公司生产运行情况,详细了解了该公司鸡粪、牛粪的收集量、沼液产生量、贮存情况以及每亩农田沼液还田量、沼液防流失措施,进一步了解企业环保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同晟公司流转的农田位于考田河流域上游。服务专班现场勘察了同晟公司现阶段沼液还田数量、沼液液面、农田防渗措施,并就沼液还田利用与防范环境风险进行了座谈研讨,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针对沼液还田容易发生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指导同晟公司按照前期准备、现场监管、还田巡查、应急处置四个方面制定沼还田工作流程;督促同晟公司规范利用沼液,严格排查田埂田坝漏洞,按照沼液产生情况,对现有的沼液暂存池容量进行调整,暂存池容积要满足生产需要,不得出现因贮存能力不足,擅自向农田排放沼液行为;提醒同晟公司要形成报告机制,沼液还田利用前向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报备,还田过程要在乡镇、部门监督下进行,要坚决守住沼液还田不对下游水体产生影响的红线。
在座谈研讨过程中,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督促同晟公司严格落实沼液还田技术规范,指导同晟公司沼液还田前做好田地土壤检测,按照《土地承载率技术指南》还田利用沼液,1亩田沼液还田量5一10方;还田过程中综合考虑水田、早地及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考虑天气因素,还田前应持续三天晴好天气,严禁雨天还田,做好每次沼液还田利用台帐记录。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业团队***服务,指导我们做好沼液暂存和沼液还田的环境风险防范,给我们解决了发展过程中碰到的环保难题,真的非常感谢。”临别时,同晟公司负责人说。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长何超瑜代表服务专班表态:“‘送服务’活动是我们切实履行当好企业店小二的服务承诺,是我们主动对接企业,提前介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提高企业生态环境意识,有效降低生态环境风险,提升企业整体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联手,不断创新服务企业方式,优化环境监管形式,为企业生产提供技术和监管支撑,高效优质解决企业遇到的环保问题,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农田间现场勘察
现场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