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负责人就优化营商环境答记者问
2021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重点围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12月20日,记者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访了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柳雪晴。
问:市司法局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方面,年初印发《市司法局2021年度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五大重点任务、成立六个工作小组,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发出执法倡议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首包容”、制度供给“两清减”、规范执法“三落实”、文明执法“四坚持”、涉企执法“五不准”。另一方面,选编黄冈市城管执法委赤壁大队查处某单位未取得许可进行建设案、黄冈市市场监督局查处某药店经营无产品标识口罩案等2件优秀行政执法案例向全市推广,着力引导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市直第一批23家单位1265人参考,通过率80%,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问:市司法局在“清文件”“减证明”等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答: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经济工作,发挥自身行政职能作用,让群众少跑腿。一是清文件,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安排,组织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清文件专项行动,共清理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1179件,510件文件被废止、宣布失效或限期修改,10个县市区已通过决定,9个已发布,大力优化制度供给,扫清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法治障碍。二是减证明。持续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在全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其中,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8项,县市区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70项,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企业等市场主体少跑路,共享“放管服”改革普惠性成果。
问:市司法局如何开展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过度执法问题?
答: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执法协调小组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推进会、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推进会,制定《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2021年6月、9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8个执法部门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了调研督导,前后两次对85件行政复议涉企案件进行了评查。第一批在县市区共自查问题50个(其中调查核实31个,查否19个),整改纠正26个;市直共自查问题31个;全市共查处执法人员18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给予警告和严重警告6人,给予批评教育约谈11人);约谈行政执法机关12家。第二批在市直8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发现执法突出问题26个。全市两批次调研督查共发现执法突出问题107个,已整改到位81个,正在整改26个,整改率达76%。
问:市司法局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制定了《法律服务进园区实施方案》,组织16名律师深入临空经济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开展座谈交流、法律咨询等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2446件,其中市本级96件,组织9名资深律师为3起援助疑难案件进行专家会诊,集体研究解决方案,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受理仲裁案件168件,结案147件,有效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全市办理人民调解案件20928件,成功调解20628件,调解成功率98.6%、履行率98.8%,其中疑难复杂案件667件,申请司法确认330件,涉及金额超2.56亿元,从源头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争议。创建法治示范点60个、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45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6个,市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1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普法进园区、进企业成效显著。( 胡辉 秦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