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株荷安监字【 2014 】 17 号
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和有关企业:
根据全区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工贸企业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请认真执行务必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8 月 5 日— 12 月 31 日
二、范围:全区工贸企业
三、整治对象: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大隐患、特别是涉及粉尘爆炸、液氨制冷、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加工、高温液态吊运、燃气作业场所、煤气区域作业以及出租外包作业转移等,涉爆涉火涉毒的重点环节和领域。
四、方式:一方面,面上各企业以动员企业全员力量结合隐患自查自改月报机制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上重点隐患企业以专家重点检查全面诊断和企业安全专业人员交叉检查为主,点上以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整治处罚为主;另一方面,企业向安监部门签订承诺书,承诺本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认真自查自改消灭隐患;承诺由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发现隐患,本单位自觉接受罚款、停产整顿等相关行政处罚;承诺因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而产生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一律依法关闭。
五、区、乡镇、街道安监局(站)上下联动重点抽查企业如下:株洲市九洲传动实业有限公司等 26 家工贸企业(名单附后)。拟随机抽查以上 26 家企业不少于 10 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工贸企业不少于 2 家企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具体抽检企业名单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根据涉爆涉火涉毒能引起群死群伤的特点来确定。
六、全面治理存在粉尘爆炸可能性的企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通过手机短信向辖区相关企业进行预警,将全面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治理活动。为全面彻底地进行治理,此次活动不仅仅局限于铝镁制品加工企业、粮食、食品、饲料农产品加工、木材林产品加工、纺织企业、合成塑料及水泥建材和机械加工等企业,都被列入排查和治理范围之内,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要以 2011 年 5 月国家安监总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为依据,全面排出涉及粉尘作业的企业名单,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要逐家排查和过关,对涉及机加工产生金属粉尘的企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生产,凡因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早 就制定了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规定,企业必须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企业必须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认真进行粉尘爆炸检查。企业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日至少检查一次。企业必须吸取昆山 8.2 事故教训。主动认真自查自改,在全面进行员工教育培训的同时,聘请专业人员全面诊断,认真整改,有效杜绝事故隐患。企业和相关部门要把造成粉尘爆炸事故的四方面原因作为重点检查范围即:企业对粉尘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对粉尘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不完善;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作业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部分乡镇、街道、管委会对冶金等工商贸企业涉及粉尘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针对性不强,存在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
株洲市荷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