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森林资源目标管理"国检"获优秀
7月1日,从省林业厅资源林政处传来消息,日前,国家林业局检查组通过检查,认为炎陵县全面建立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切合实际,执行到位,客观真实,奖罚分明,效果良好,此次国检炎陵县获优秀。
检查组按照国家林业局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办法要求,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仔细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目标责任状、音像等档案资料,随机抽取乡镇、行政村进行实地检查,广泛听取乡村干部、群众代表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打分。
从2011年开始,炎陵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精神,全面建立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办法,年初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年中进行了督促检查、年底开展了检查考核,而且目标考核结果与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干部任免、绩效工资挂钩。通过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坚持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得到了加强,社会投资造林、护林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得到了稳步增长,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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