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关于督促华塘村力山排组6号违法建筑物当事人限期接受调查的公告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关于督促华塘村力山排组6号违法建筑物当事人限期接受调查的公告
位于醴陵市国瓷街道办事处华塘村力山排组6号建设的房屋,经我局向市住建局调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系违法建筑,本单位已立案查处。现依据《湖南省实施 )接受调查,逾期不接受调查的,我局将报请醴陵市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接受调查时,请你(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和原件各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2、房屋权属证明;
3、土地权属证明;
4、住建、规划审批手续;
5、工商营业执照;
6、委托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