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书记要种好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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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 望建华)近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
《通知》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不得分管工业、农业、维稳、招商引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切实能够将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和组织协调反腐败上,真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通知》要求,各乡镇要认真组织自查,凡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不符合规定的,乡镇党委要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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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3:34: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