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为持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15日,平塘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利用赶集日,组织干部职工到街道设置宣传点,向过往赶集的群众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资料,详细解释《条例》内容,让群众学会利用《条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们大家在外面打工不得钱,学习这个《条例》后,就晓得问哪个要、找哪个要,找哪个部门帮助你们了……”
在人来人往的集市上,平塘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耐心细致向群众讲解在外务工遇到困难该怎么办,如果拿不到务工工资该找哪个部门协调解决等内容,让群众学会使用《条例》维护自身利益。
“这个宣传对我们好,以后我们去哪里打工,拿不到工资,可以找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帮我们拿工资。”在详细听了工作人员的宣传后,平舟镇群众陆朝礼高兴地说道。
平塘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中,除了利用赶集日宣传外,还采取送政策***等方式,把《条例》送到各项目工地,让工地务工的群众和工地负责人都能学好《条例》,共同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天平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来宣传,我们作为项目部也会积极配合,也认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条款,除了保障我们现场工人安全以外,也能够让他们及时拿到工资,我们也会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平塘县聚商公园里项目经理邓小龙说道。
平塘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结合,努力把工作成效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通过多渠道、大范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在全县营造良好的用工务工环境。
“今天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活动,一是加大了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二是提高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三是营造了良好的务工环境。”平塘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奉光进介绍道。(罗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