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业务受理的通知000005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7月23日发表
各建设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的通知》(黔建设字[2019]13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5月5日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政务大厅40号窗口正式受理消防验收业务。
特此通知。
***:
1.建设工程消防初次验收(备案)申报材料;
2.建设工程消防初次验收申请表;
3.建设工程消防整改验收(备案)申报材料;
4.建设工程消防整改验收申请表。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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