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乡扎实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工作
2012年8月初以来,按照上级政法委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安排,为全面查清辖区内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情况,便于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服刑在教人员向好改造,金龙乡从以下方面扎实抓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工作。
第一、领导重视。司法所在接到上级通知后,及时向领导作了此项工作的汇报,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政法书记任组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有关人员以及各村支书为成员,全权负责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由于全乡服刑在教人员较多,靠司法所1名工作人员难以完成排查工作,因此党委政府安排各村干部参与排查工作。乡分管领导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统一乡村干部思想,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
第三、统一部署,分部完成。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排查工作,由乡分管领导统一安排部署,首先由司法所提供全乡服刑在教人员名单,分发到各村,之后由村干部按名单对各自村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情况,生活情况及就学情况,排查完毕后将排查登记表交回司法所,由司法所统计后将排查情况上报。
目前,该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