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局,市直各供热企业: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一、严格执行《办法》规定,规范供热经营许可分级管理机制。根据新颁布的《办法》规定,我市将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企业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资格实行分级审批。各市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由市级供热主管部门审批,不再由省级供热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目前所持省厅颁发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企业若申请许可变更或到期延续时,需向市级供热主管部门申请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荣成市、乳山市、文登区辖区内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申请许可变更或到期延续,经市级供热主管部门统一编序后,由所在区、市供热主管部门颁发《供热经营许可证》,并报上级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各区、市供热主管部门应尽快完善供热经营许可审批程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把好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关。
二、加快建设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为实现我市供热经营许可业务的网上办理,各区、市应根据各自实际加快针对供热经营许可服务的政务服务平台板块建设,理清经营许可网上办理流程,尽快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提高办理供热经营许可事项的便捷性。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25日
鲁建燃热字[2016]14号+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