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无主车辆认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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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0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各位车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车辆行驶证(或车辆合法证明)和车主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认领,逾期不予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作无主车辆依法处理。
***:无主车辆认领公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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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6:15: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