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法住建〔202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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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0日发表
王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库老城楼体外观和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临河住宅进行改造问题。边门街至晓东街两侧楼房已纳入到今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二是改造问题。楼体外立面颜色、排水等要求全部按照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导则实施。三是后续物业管理问题。吉祥街道与社区于2021年已在今年改造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待项目完成后进行物业选取工作。
感谢您对法库县城建工作重视和关心。
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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