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大岩洞水电站项目区域内坟墓搬迁的公告
为确保大岩洞水电站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确保人民群众的私有财产安全以及项目区域内的坟墓得到妥善的处理,依据大岩洞水电站项目设计方案中的水位线和淹没区域的划分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大岩洞水电站项目相关区域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坟墓搬迁的事项的公告如下,请遵照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一、搬迁范围
本次搬迁范围是大岩洞水电站项目用地淹没区所涉及的所有坟墓。
二、搬迁期限
属于本次搬迁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于今日起30天内(农历四月初三之前)自行选址迁出大岩洞水电站淹没区域。(道路改线涉及的坟墓须在10日内自行搬迁)
三、搬迁须知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大岩洞水电站项目淹没区域内不得出现新的坟墓,所涉及的新增死亡人员不得在大岩洞水电站淹没区域内安葬,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在项目建设区域内所有的坟墓由所在的行政村负责告知墓主相关亲属自行迁出,如超过本公告规定迁出期限仍未迁出的坟墓,将按照无主墓进行处理。所涉及的坟墓由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迁葬,凡属于无主墓由行政村负责搬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海拉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
我镇自2017年4月21日公示《海拉镇人民政府关于大岩洞水电站项目区域内坟墓搬迁的公告》以来,截止6月13日,海拉镇江边村唐家坪子组清水洞4座无主坟无人认领迁坟,特此登报,敬请有关人员于6月18日前认领迁坟,过期我镇将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迁坟。请相关人员相互转告为谢!
海拉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