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组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用户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近日,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中心四部门联合前往立山区餐饮经营场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一方面确保餐饮场所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对餐饮等经营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下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在此提醒各工商业燃气用户,根据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第九十九条还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将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企业自身及员工、顾客的安全考虑,希望各餐饮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尽早联系燃气企业咨询加装燃气报警装置,防患于未“燃”,消除安全风险,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今年,立山区政府将安装燃气报警器列为民生实事,一方面,为报警器失效的居民免费发放报警器。另一方面,对餐饮行业燃气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各餐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燃气企业自费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区消防救援队及各街道正积极落实,对拒不安装者,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