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关于2021年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市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1年,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市栖霞区吉韵餐厅销售的青椒,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测,不合格项为噻虫胺,mg/kg。经查明,该批不合格的青椒商户共购进5公斤,货值114元,已全部销售。初步排查不合格原因为上游种植问题。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处罚,给予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14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2、南京市栖霞区蛙小侠餐厅销售的青椒,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测,不合格项为啶虫脒,mg/kg、噻虫胺,mg/kg。经查明,该批不合格的生姜商户共购进4公斤,已全部售完。初步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上游种植问题。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没收非法所得金额695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3、南京市栖霞区可蓝百货店销售的牛角脆(番茄味),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不合格项为大肠菌群,CFU/g。经查明,该批不合格的牛角脆商户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售出。初步排查问题可能原因为生产环节问题。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4、南京市栖霞区可蓝百货店销售的牛角脆(烧烤味),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不合格项为大肠菌群,CFU/g。经查明,该批不合格的牛角脆商户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售出。初步排查问题可能原因为生产环节问题。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