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告
现将《达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任务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社会群众监督。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针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落后产能未淘汰问题,以铸造企业名义规避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并已验收销号。现场检查发现,属于明令立即淘汰的318立方米炼铁高炉仍在生产,且大气污染严重,直排散排问题突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
责任单位 | 通川区党委、政府 |
责任人 | 李祝荣 |
联系电话 | 0818—2393667 |
整改目标 | 完成达州市渠江铸管有限公司318立方米炼铁高炉设备拆除。 |
整改措施 | 1.2021年11月,已对渠江铸管有限公司采取生产断电措施,实施停产。 2.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渠江铸管有限公司 318 立方米炼铁高炉设备拆除,并将拆除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2021年11月,已对渠江铸管有限公司采取生产断电措施,实施停产。二是渠江铸管有限公司318 立方米炼铁高炉主体设备已拆除,并经省经信厅、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州市经信局、达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省冶金研究设计院、省铸造协会专家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
监督电话:0818—2373059;电子邮箱:2709793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