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分局万名满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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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4日发表
当事人万名满违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产或者使用”一案,我局于2018年2月28日作出案号为粤顺管龙罚【2017】第E00013号的《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当事人送达我局的《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当事人公告送达我局粤顺管龙罚【2017】第E00013号的《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该《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已分别张贴在我局龙江分局门口公告栏、龙江镇麦村委会公告栏、当事人万名满的厂址龙江镇麦朗振兴路16号旁,现需申请在区局网站上同时发布《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万名满)公告.doc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万名满)公告扫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