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均安镇南沙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南路道路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沙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96万元,工期:30日历天。 本工程位于均安镇,道路全长1328.6 m,宽5.9m,内容包括:铺筑200厚C25商品混凝土20石面层约7838.74 m2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正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C级或以上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2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须加盖红色公章。佛山以外的投标人,须在佛山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副本原件查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19 日至2014年 5 月 2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顺德农行大良支行,户名:董洁卿,帐号:44-463***********1,凭银行存款回单到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5楼招投标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领取招标文件,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300元(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电子版招标资料光盘及收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5 月 27 日 上 午10:30 ,地点为: 均安镇永安路1号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均安镇政府网(http://jun-an.shunde.gov.cn)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9. 保证金 9.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9.2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开标现场刷卡存入。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沙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9****8912 传 真: 地 址: 邮 编:528329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电 话:0757-22662288 传 真:0757-22662277 地 址: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57-25386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