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租赁公告
临 时 租 赁 公 告 各意向承租人: 我司现拟对我司拥有管理权的地块进行临时租赁,该地块地址:容桂红旗社区居委会桂福路三街36号之二地块,占地面积约1793.91平方米,具体移交以实际测量为准(以实际测量图为准)。租赁地块按现状出租,租赁期1年(租金一次性收取),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承租方需按约定缴纳租金、评估费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1个月租金计算,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1年租金)。该租赁物租赁价格为人民币5382元/月,租赁期内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并承担办理租赁物的水、电开通(含开表)及安装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现向社会招募意向承租人,请有意向租赁的个人或单位于2020年1月21日前联系我司了解租赁物信息及相关要求,自行勘察查看租赁物现场,办理相关申请租赁手续。若租赁土地内存在占用方,承租人需自行清退占用方,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责任,向出租方索取赔偿、补偿等款项、拖欠租金或单方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保证。 竞投人资格:竞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报名申请流程以及租赁合同的签订: 1、意向人须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天内到我司签订报名申请书,如公告期内只有一人报名,则该意向人自动成为承租人。如公告期内有大于1人参加,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承租人。 2.承租人在需提交缴纳履约保证金及评估费的银行单到我司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我司开具收据,评估费由评估公司开具票据。 三、具体的租赁要求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若上述有关要求与《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租赁合同》为准。 本公告有效期7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逾期不候。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曾先生29382539 冯*** 29382845 )
***:容桂红旗社区居委会桂福路三街36号之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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