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正道中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正道中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拟对佛山市正道中印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念德村委会陆坑村“人头岗”(土名)(地理坐标为北纬23°16′5.49″,东经112°55′17.94″)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地面积1728平方米,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项目专业从事生产PE膜印刷, 年产PE膜印刷100吨。项目定员32人,年工作300天,每日2班制,每班8小时,不设饭堂及宿舍。
项目主要设备有1300型8色印刷机1台、1000型8色印刷机1台、1300型复合机1台(配冷、热箱各1个)、450型复合机1台、300型背心袋机5台、400型双手换机2台、600型风琴机1台、1250型烫边机2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4年8月18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4〕32号)。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
项目废气主要是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等离子净化法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治理设施由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原料罐、废抹布等。塑料边角料回收外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原料罐、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别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和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检测结果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处理后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第二时段标准;项目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佛山市广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广验字Y(2014)第0068号)。排污口编号:有机废气FQ-1131001、噪音ZS-1131001、HW06(废抹布)及HW12(废原料罐)GF-1131001。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四)必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每季度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
(五)生产(运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核定该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95吨/年。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平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