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宏锋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硅胶模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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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宏锋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硅胶模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公室 邮 编:528143 联系电话:0757-87290770 传 真:0757-872907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佛山市宏锋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环保硅胶模具制造项目建设单位佛山市宏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工业园兴唐路14号之一1座103、104、604环评机构广东众笙检测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工业园兴唐路14号之一1座103、104、604,(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947735°,北纬23.442029°),主要建筑物为购置佛山市宏信置业有限公司华南纺织创新科技园的厂房,占地面积5300m2,建筑面积3200m2,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吸纹辊模具、硅胶轮的加工生产,年产硅胶吸纹辊模具1500套、硅胶轮30套、外加工镍辊300套。建设项目劳动定员15人,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建设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标准。 (二)项目运营过程拼接固化、基层缠绕、基层固化、面层浇注、面层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以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面层浇注、修边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以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2020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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