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厂房六厂房七厂房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180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厂房六、厂房七、厂房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侧的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厂房六、厂房七、厂房八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厂房六、厂房七、厂房八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项目基本情况
厂房六,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9.40米,基底面积425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5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502.01平方米。
厂房七,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9.40米,基底面积429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9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584.01平方米。
厂房八,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9.40米,基底面积433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3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8668平方米。
(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4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办公室”,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65311
3.电子邮件:feishangzhuzu@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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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新意新石业有限公司厂房六七八建设工程规划方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