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谷水岸花园165商业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29号
关于花谷水岸花园165#商业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的通告
因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对花谷水岸花园165#商业中心层数认定有偏差,经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对该商业中心层数重新核准后,现对该商业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并证事项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高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谷水岸花园165#商业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官迳水库南侧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 因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对花谷水岸花园165#商业中心层数认定有偏差,经佛山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对该商业中心层数重新核准后,该商业中心层数由4层变更为3层,面积不变。现对该商业中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层数由4层变更为3层)进行批前公示,原证号为建字第440***********2号,新证号待公示完毕后没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再确定,原证同时注销。
六、公示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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