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宇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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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宇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宇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宇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佳路15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广东宇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pdf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生产混凝土生产线200套(主要由料仓、搅拌机以及输送架组成)、螺旋输送机3000条、除尘机5000台,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开料、机加工、焊接、喷涂、组装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处理。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内河涌,远期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②开料、机加工及焊接产生的粉尘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通过“水帘柜预处理+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天面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废包装袋、边角料及收集的金属粉尘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废活性炭、废UV光管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2020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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